补办流程:
因遗失、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缺失需要补发的,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,填写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补发申请表。
原签发机构情况属实后,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存根复印件,由当地妇幼保健院予以补发。
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,为其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:
(一)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补发申请表。
(二)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存根复印件。
(三)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。
(四)由当事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加按手印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丢失承诺声明书 。
(五)未落户的新生儿,需要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