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窗口办理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:是
办理地点A: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9-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C区28-41号窗口
办理地点B:连云港市政务中心四号楼1楼30-32号窗口
办理地点C:连云港市朝阳中路3号路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
办理地点D: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43号(149医院对面,连云区疾控中心一楼)
办理时间:工作日周一到周五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:30-5:00
咨询方式:0518-85685958,12393
二、受理标准
服务对象: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(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)受理条件:参照《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》
三、办理材料
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,出院记录,生育登记证明,《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》一式两份,并盖章
四、办理流程
1.个人携带相关资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;
2.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,若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,若材料不符合,一次性告知;
3.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和复核,并反馈办理结果。
五、办理时限
10个工作日,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
六、收费情况
不收费
七、审批结果
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核定支付
八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)第五十四条《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》(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)第十六条、第二十二条
九、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:0518-85685958
监督投诉方式:0518-85868016
十、政务服务网链接
江苏政务服务
http://www.jszwfw.gov.cn/
十一、是否支持在线办理
是 连云港医保微信公众号